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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

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建设,加快破除制约佛山市新型研发机构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增效,形成梯度培育、良性循环的人才培育生态体系,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运作规范、运行高效、开放包容的新型研发机构,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人才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党组织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为深化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需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新型研发机构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扩大开放交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合作,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三)主要目标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全面构建“职级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人能进能出”的科学用人机制,试行市场化聘用运营管理科技研发团队,探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新型引才用才模式。

二、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一)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用人自主权。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新型研发机构用人自主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优化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对承担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较长的重大项目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制。

(二)减轻科研人员非科研负担。支持行政和科研相分离,不要求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聘用科研助理,为科研团队提供专业化辅助服务,将科研人员从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三)扩大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管理自主权。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科研项目全周期成本核算,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

(四)构建鼓励科研人员创新的宽环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完善科研项目监管措施,着力营造“勇于探索、崇尚创新、规范高效、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动力和活力。

(五)强化科研人员健康保障。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为科研人员购买健康保险,推动建立健全特殊一线科研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制度。

三、改进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需求导向,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二)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构建科学、技术、产业、工程专家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

(三)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建立关键人才发掘机制,通过人才培训、人才推优等人才发展工作,形成人才梯队。对优秀人才实行举荐制、认定制、长周期考核制,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发展机制,促进人才价值实现。

(四)加强人才在职培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专项培训班、学术进修、技术研修、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出国(境)培训、网络在线学习、各类专题讲座、在职自学等不同形式的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持续提升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鼓励人才合作培养。强化与高校院所共建高水平、小规模、国际化的培养基地,推动硕士研究生、工程博士、技能人才等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通过科教融合为新型研发机构培养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学科交叉融合、实践经验丰富的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工程师。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研人员交流学习制度,支持人才广泛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创新新型研发机构人才评价机制

(一)优化考核评价制度。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多维度的岗位、薪酬、绩效考评体系,丰富评价手段,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探索对不同岗位、层次人才应用不同的评价标准。

(二)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以重大科技任务的贡献程度作为人才评价重点,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诚信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人才评价主体作用,适度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加快建立科学化、市场化的评价体系。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应用型人才评价应根据职业特点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

(四)建立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研人员在战略性产业领域实现重大研究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取得标志性业绩,或“揭榜挂帅”等项目中解决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或在其他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可不受学历、资历、当前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别职称。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纳入科技人员晋级考核和职称评聘体系。

五、健全新型研发机构青年人才发展机制

(一)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新型研发机构应加强青年人才的培育,在承担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任务和自主立项时,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提高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分解重大任务,设置不同级别负责人岗位,为青年人才搭建充分施展才能的平台,促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

(二)提供青年科技人才多元化发展空间。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多元发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对有志于科学研究的青年人才,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以奖励或者配套等方式,积极支持申报各级科技项目(课题);对有志于工程技术研究的青年人才,提供产业化孵化和工程化应用空间,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服务产业。

(三)畅通青年科技人才合作交流渠道。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和合作研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学术会议,提升佛山青年科技人才活跃度和影响力。

(四)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层和产业一线流动。支持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选派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成效可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激励机制

(一)鼓励科技成果收益激励。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争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使命、责任、贡献相匹配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

(二)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受益共同体。探索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三方共享成果转化收益共享机制,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孵化投资形成合力。允许科研机构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孵化企业股份或依法依规获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新型研发机构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支持具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的创新团队开展创新创业,加快培育一批高价值科技型中小企业。

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

(一)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领域,定向对接海外人才团队资源,强化全球引才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海外分中心,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

(二)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聚焦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求,重点围绕高端装备、仪器仪表、新型储能、医药健康和数控机床制造等领域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广泛吸引优秀博士,并积极争取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通过在站科研工作提升博士人才科研水平,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三)鼓励多渠道引才。聚焦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需求,鼓励成建制引才。稳步扩大工程技术人才社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规模,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工程师队伍。

八、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

(二)做好党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凝聚人才作用。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机制,增强认同感和向心力。加强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传,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