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发机构扶持试行办法废止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委决定废止《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发机构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佛高新〔2018〕78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委决定废止《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发机构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佛高新〔2018〕78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